
为严格落实危化品安全管理新规,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近日,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莅临我司水质课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,并现场宣贯2026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》最新要求。
作为我国危化品领域首部专项法律,该法在监管标准、处罚力度与追责强度上实现了全面升级。我司作为涉及硝酸、高氯酸、高锰酸钾等易制爆危化品使用的水质检测单位,始终严格恪守危化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,规范药剂储存、使用及台账管理工作。在本次专项检查中,执法人员重点明确了新法的两项核心管控要求:
一是备案时限全面从严。新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,剧毒化学品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、购买单位应当在销售、购买后三日内,将所销售、购买的剧毒化学品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、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,并录入计算机系统。这一时限较原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规定的五日进一步缩短,旨在全面强化危化品流向闭环管控。我司将严格按照新时限标准,优化日常报备流程,确保合规执行。
二是治安防范要求提质升级。根据公安治安防范管理及危化品安全管理要求,危化品管理须落实实名登记与全程可追溯管理原则。其中,在危化品仓库部署人像识别等智能安防系统,是落实出入人员实名核验、动态追溯,杜绝无证上岗、代岗及无关人员进入等风险的重要技术防范措施。
结合现场检查情况,执法人员指出我司药库目前仅配备视频监控设备,尚未配套人像识别等智能安防管控设施,暂未完全匹配现行治安防范的技术标准。针对此项问题,水质课高度重视,第一时间向主管经理汇报并明确整改方向。目前人像识别系统增设、重点区域智能安防升级等整改工作已有序推进。
下一步,我司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,全力补齐安全管理短板,确保各项安防措施全面合规落地,坚决筑牢公司危化品安全生产防线。